2016年,环保部、公安部、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大机动车辆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》,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。环境保护部大方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取消机动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,不意味着取消汽车尾气的测试。“废止《标志管理规定》,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‘两标’合一。那样,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取消后,对用户有什么影响呢?

1、环保标志取消对汽车环保按期检验是不是有影响?
答:没影响。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停发,但机动车辆环保按期检验依旧需要按期进行,检验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,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测试的汽车不进行排放检验。
2、新车在汽车使用将来都不需要去领环保标志了?
答:是的,新车在注册登记时不需要申领环保标志。符合条件的私家汽车在前6年是免检的,自7月1日起,汽车办理6年内免检手续时,不需要申领环保标志。免检车6年免检到期后,开始需要进行环保按期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,但不需要申领环保标志。
3、无环保标志上路,机动车辆还会被公安部门处罚吗?
答:否。依据环保、公安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辆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环保标志取消后,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对无标车进行查处。
4、机动车辆的环保标志尚在有效期内,7月1日后是不是全部失效了,是不是要交回环保标志发放窗口?
答:否。在7月1近日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,无需交回环保标志发放窗口,待标志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。
5、环保标志取消后,是不是继续推进黄标车限行和淘汰工作?
答:依据环境保护部、进步改革委、公安部等六部委《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二手车淘汰工作推行策略的公告》中明确的黄标车的概念,各省市应该根据国家既定的工作部署,继续推行黄标车限行、淘汰的各项政策手段。
6、发现机动车辆环保按期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行为有违规现象,是不是应立即向政府部门反映?
答:是。发现机动车辆排放检验过程弄虚作假可向环保部门反映;发现机动车辆排放检验未明码标价、乱收费可向物价部门反映;发现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也领取了安检标志,可向公安部门反映。
7月1日起,西安不再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
“两标”合一,环保部取消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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